各市建委(建設局),寧波市城市管理局,紹興市建管局:
2016年6月24日至28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全國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監督執法第八檢查組對我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落實情況進行了監督執法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 基本情況
本次檢查主要內容為我省貫徹落實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部署情況,落實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制情況,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情況,貫徹落實國家工程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情況等。檢查組聽取了我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開展情況的匯報,隨機抽查了寧波市所轄鎮海區、北侖區、高新區、鄞州區和慈溪市的6個在建工程項目,分別是鎮海區吾悅廣場鎮海新城北區ZH07-07-26地塊項目Ⅱ標段項目、北侖區里仁花園四期項目Ⅱ標段項目、高新區濱江安置房四期項目二標段項目、慈溪市周巷中國食品城(暫名)項目、慈溪市慈土儲橫河1101#-1地塊(峙山莊園)三期項目、鄞州區東吳鎮1號安置地塊A地塊工程項目。現場檢查的重點是工程項目參建各方主體的建筑市場行為、工程實體質量安全、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情況,各方主體及相關從業人員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以及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等。
檢查結束后,檢查組召開了反饋會,集中反饋了檢查結果并對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省建設廳分管領導及相關處室負責人,各設區市建筑業管理、建筑市場管理、質安監機構主要負責人,受檢城市及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及相關處室主要負責人,此次受檢項目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負責人共130余人參加了會議。
二、總體評價
檢查組認為我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按照建設部的有關工作要求,高度重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工作,扎實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及時組織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強化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縣域工程監管,在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本次檢查內容共涉及建筑市場方面266項,符合254項,符合率95.5%;涉及施工質量安全方面844項,符合743項,符合率88.0%。從檢查情況看,我省建設工程各方主體建筑市場行為基本規范,工程質量安全水平處于較好受控狀態。但是,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如建筑市場環境有待進一步規范,施工安全管理基礎工作仍需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技術支撐體系仍不夠完善等,特別是企業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落實還不夠到位。檢查組共發現問題119條,對其中存在質量安全問題較多的慈溪市慈土儲橫河1101#-1地塊(峙山莊園)三期項目下發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建議書》。
三、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建筑市場方面
1.個別建設項目開工前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個別建設單位將樁基工程直接發包專業承包企業,涉嫌肢解發包;部分建設單位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節點支付工程款。
2.個別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履職不到位,部分資料有代簽字現象;施工單位的設備租賃費用及部分人員的工資費用由私人賬戶匯出,支付專業分包、勞務分包、材料采購等款項的支付憑證缺少銀行轉賬記錄。
(二)工程質量方面
1.部分項目鋼筋加工、連接、安裝等未能嚴格按圖施工,不符合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要求。
2.部分項目模板安裝施工質量較差,混凝土墻柱、梁板構件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漿、蜂窩、孔洞、麻面、缺棱掉角、爛根等外觀質量缺陷。
3.部分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及技術交底沒有根據工程特點、施工工藝、建筑材料等內容進行有針對性的編制,不能起到指導現場施工的作用。
4.部分監理單位見證取樣、旁站、巡視及平行檢驗等技術資料不齊全;對原材料的進場及使用未能嚴格把關;未能及時組織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
(三)施工安全方面
1.部分建設單位未及時提供現場及毗鄰區域內地下管線相關資料;安全措施費用未單列或未及時支付。
2.部分監理單位未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監理規劃細則或細則中未涉及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監理內容,部分項目專項方案實施過程未實施現場監理。
3.部分施工單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技術交底格式化,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部分項目“四口五臨邊”防護不嚴,室外設置的總配電箱、開關箱通行不暢,防雨措施不足,場地嚴重積水,部分開關箱內未設置有可見斷開點的隔離開關。
4.模板及腳手架工程現場實際與施工方案不符,模板支架立桿頂部未采用可調支托傳遞豎向荷載,立桿自由段長度超過規范允許值,掃地桿缺失,梁側模板未設置對拉螺桿穩定側模;部分項目外腳手架縱向水平桿連接方式不符合規范要求;部分項目人貨電梯出料平臺架體和坡道架體連墻件數量偏少且連接件強度不足。
5.部分項目施工升降機吊籠門機械鎖失效,傳動板與吊籠連接銷軸的銷軸擋板未安裝,附墻架連接固定方式不符合要求。
6.部分工地塔式起重機零位自鎖裝置失效,起重臂下弦銷軸開口銷一側失效,附著環梁連接處空隙太大,卷揚機制動閥瓦襯墊磨損超標。
(四)項目管理方面
1.部分項目工地開展自查自糾力度不夠,存在較多質量、安全、市場行為等方面的問題,項目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
2.部分建筑施工企業對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監督執法檢查不夠重視,沒有組織落實項目部開展專項自我檢查,企業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
3.個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管理不嚴,對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項目、企業查處不力,監督管理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四、處理意見
(一)對本次迎檢工作組織有序、準備充分、配合有力的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鎮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北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鄞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慈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予以通報表揚。
(二)對現場管理混亂、工程質量安全問題多的中冶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的慈溪市慈土儲橫河1101#-1地塊(峙山莊園)三期項目予以通報批評,責成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該項目涉嫌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實做好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迅速將本《通報》轉發至轄區內各縣(市、區),并將本《通報》的主要內容向轄區內的施工、監理、起重設備租賃、安裝、檢測企業通報,督促轄區內企業和工程項目對照住房城鄉建設部檢查組的反饋意見,進行全面自查自糾,切實規范建筑市場行為,消除工程質量安全隱患。
(二)立即組織開展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排查。針對高支模架、基坑圍護、高邊坡堆土、塔吊、吊籃等一系列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各建筑施工企業要督促企業各項目部組織開展專項排查;各項目部要落實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自查自糾制度,對發現問題要立即進行整改,確保本項目不存在安全隱患;市、縣(區)兩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開展重點檢查,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未整改到位的項目、企業依法依規進行處罰;我廳將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對全省各地存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抽查,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工程將給予嚴肅處理。
(三)認真做好G20峰會的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工作。G20杭州峰會是浙江省今年最核心的工作,務必要集全體之力確保峰會順利進行。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和“三個必須”的原則,圍繞確保G20杭州峰會順利召開的要求,認認真真查短板,扎扎實實補短板,深入開展以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專項整治,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隱患和問題;要進一步督促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嚴格落實質量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各類事故發生,確保G20杭州峰會期間不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和群死群傷事件。
(四)深入推進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我廳的統一部署,進一步加強對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組織領導,加大對在建工程的全面排查力度,每4個月對本轄區的在建工程完成一次全面排查,特別要督促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加強對在建工程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精神和部署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落實到項目、落實到責任人。全面排查要建立臺賬,對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督促整改落實,對制度執行不到位、隱患整改不到位的項目,一律責令停工整改,并從嚴從速處罰。
(五)嚴格落實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責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永久性質量責任標牌、終身責任信息檔案”等三項制度要求,進一步落實質量終身責任。對上述三項制度未完全覆蓋的地區和單位,要及時予以通報查處。
(六)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工程質量安全、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和曝光力度,嚴厲打擊建筑施工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建筑市場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逐步形成不敢違法違規、不想違法違規的局面。對于上級移交或督辦的、群眾實名舉報并且線索清晰的、輿論媒體曝光的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民生工程發生質量投訴的、發生安全生產死亡事故的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導致群體事件的案件,必須一查到底并嚴格實行責任追究。發現問題,該整改的整改,該處罰的處罰,該清出市場的清出市場,絕不姑息遷就,公開有關處罰信息,同時將查處結果上報我廳。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