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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 | 2017-06-28

各區(管委會)、縣(市)住建局,市質安監總站,委各有關直屬單位,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根據《杭州安委辦關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杭安委辦〔2017〕14號)的部署和要求,杭州市即將進入高溫酷暑季節,為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函〔2017〕98號)、《鞏固G20杭州峰會成果 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杭建工〔2017〕74號)等法律法規與文件精神,切實做好今年杭州市建筑工地高溫天氣的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中暑實踐的發生,確保一線建筑工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

防暑降溫工作直接關系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機構、各有關直屬單位和監督機構要充分認識夏季高溫中暑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危害,切實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當前一段時間的重要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任務,采取有效措施,扎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

二、嚴格控制高溫期間施工作業時間

在高溫天氣期間,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機構、各有關直屬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預報氣溫,采取合理安排作業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施工單位根據本單位建筑工地、地鐵施工現場特點和具體條件,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12〕89號)等文件要求,合理安排和調整建筑工人夏季高溫天氣工作時間,具體要求如下:

1、日最高氣溫達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施工單位全天安排建筑工人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積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建筑工人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加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最大限度地減少建筑工人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三、嚴格按規定落實防暑降溫措施

施工單位要為建筑工人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依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12〕89號)文件要求發放高溫津貼。向建筑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并督促和指導建筑工人正確使用。要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習,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建筑工人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加強對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訓,普及高溫防護、中暑急救等職業衛生知識。施工現場應向建筑工人提供清涼飲料、潔凈用水、必需的藥品以及休息場所。

各建設、監理單位要嚴格按照上述要求對施工單位落實防暑降溫措施進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組織建筑工人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確保建筑工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嚴格按規定安裝使用空調

政府投資項目必須嚴格按照《關于落實建筑工棚安裝空調事宜的通知》(杭建市〔2007〕156號)文件要求,為所有民工宿舍安裝空調,每間宿舍至少要安裝一臺空調。非政府投資項目原則上也應為所有民工宿舍安裝空調。同時要加強對空調的使用管理,建筑工人在宿舍休息時,空調必須投入使用,為建筑工人創造一個良好的休息環境。

五、嚴格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機構要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認真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板房嚴格按規定使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腳手架、密目網等按規定使用阻燃材料。加強現場動火管理,實施電焊(氣焊)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護和監護措施。按規定設置消防水管、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按規定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監理單位要加強現場消防安全生產監理,嚴格審查所有進場施工的企業資質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嚴禁無資質企業或無資格人員進場施工作業,有效預防和減少建筑工地火災事故。

六、加強高溫期間施工作業的監督檢查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機構要加強對施工單位落實各項防暑降溫工作措施的監督檢查,重點對施工作業時間、空調安裝使用以及防火責任落實、高溫津貼發放等情況進行檢查。市建委將對各地建設工地高溫作業場所防暑降溫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各區(管委會)、縣(市)住建局及市質安監總站請于2017年9月15日前,將防暑降溫工作總結及監管執法情況報送市建委(郵箱:sjwgcc@163.com)。

(聯系人:葉錦森,電話:0571-87020019)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7年6月9日